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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为我校学生搭建锻炼心理素质、提高心理承受能力的平台,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计划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宣传及校园展板展示教育活动、心理素质室外拓展训练、心理海报设计大赛、心理主题班会、参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专家讲座、新生心理普查。

    现将相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 现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时间:10月24日8:30-18:00

    地点:图书馆前广场

    要求:

    1、每个二级学院现场展出四块展板,其中两个优秀海报展示展板,两个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展板(展板制作经费每个学院600元)。一顶帐篷,两套桌椅。展板和帐篷桌椅需在10月23日17:00前放置在图书馆门前广场指定位置。

    2、每个学院需一名心理辅导老师和两名同学参与展示活动。18:00展示活动结束后,由各学院负责将相关物品及时撤走。

    二、 心理素质室外拓展训练活动

    时间:10月24日13:30-18:00

    地点:图书馆前广场

    活动要求:

    1、参加人员:2019级新生各行政班级心理委员,各二级学院需要从参加人员中选出一名负责人;

    2、人员素质要求:积极、主动、自律性高、团队合作意识强,三年内未动过重大手术;

    3、所有参加活动的学生必须13:10准时到图书馆前广场集合,现场签到,不得迟到、缺席;

    4、请所有学生听从现场心理训练师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允许中间退场;

    5、参加活动学生要着宽松、舒适的深色衣服和运动鞋,女生禁穿裙子,男生禁穿背心;

    6、本次活动聘请校外专业心理训练师,要求参加的每位学生遵守现场纪律,自觉维护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 心理海报设计大赛

    本次大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作阶段,制作时间:10月14日—10月18日。

    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参赛,每班制作作品1-2幅。

    2、海报设计纸张统一为2开纸(53cm × 76cm),内容要求:符合主题,设计新颖;海报落款须注明二级学院名称、班级名称;杜绝抄袭行为。(海报设计主题为:健康青春你我,奉献伟大祖国)

    第二阶段:评选展出,时间:10月19日—10月23日

    要求:

    1、各二级学院从上交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12幅参与展出和学校评选;

    2、10月19日—10月23日,所选优秀作品先在学院展出,10月24日移至图书馆门前广场展出。

    第三阶段:评奖阶段,时间:10月28日-10月30日

    要求:

    1、各学院于10月25日,准时将优秀作品送至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行政楼418室);

    2、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对报送的优秀作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并对获奖学院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比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3、领取奖金及证书。

    领取奖金需要各二级学院按照学院财务制度规定自行提供相关活动费用发票,在11月4日前报到行政楼418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领取荣誉证书。

    四、 心理主题班会

    时间:10月8日— 10月25日

    对象:二级学院各行政班级

    具体要求:

    1、二级学院各行政班级于10月8日— 10月25日期间召开心理主题班会。

    2、統一主题为“大学生活,始于适应”,形式不限。

    3、班会结束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把班会策划案(纸质版)和照片、视频或PPT(电子版)交至行政楼418室。

    五、 参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时间:10月17日下午13:30—18:00

    对象: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

    具体要求

    1、 请各二级学院分别从每班推荐3名学生代表(包括1名心理委员)参加,并安排1名学生代表作为本院负责人。10月16日(周三)上午12点前将本参观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发至邮箱xlzx69307266@126.com

    2、各院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前5分钟到行政楼门前广场上集合完毕,由本院参观负责人带队,维持现场纪律。

    3、参观过程中,请学生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集中参观,不得擅自行动。

    4、请参观学生代表自觉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设备等公共财产安全。

    附参观时间安排表

    参观时间

    系(院)

    10月17日

    (周四)下午

    13:30-14:00

    信息工程系

    14:00-14:30

    商学院

    14:30-15:00

    汽车工程系

    15:00-15:30

    环境艺术工程系

    15:30-16:00

    机电工程系

    16:00-16:30

    电气工程系

    16:30-17:00

    旅游管理系

    17:00-17:30

    烹饪食品系

    17:30-18:00

    音乐学院

    六、 心理专家讲座

    时间:11月11日14:30—17:30

    地点:行政楼椭圆形会议室

    具体要求:

    1、参加人员: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含党、团总支书记)、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学工、团委工作人员、思政部所有专职教师

    2、参会要求及注意事项:所有参会人员于11月11日(周一)下午2:10开始入场,2:30准时开始。

    3、请各学院按照指定区域就坐,讲座期间不得无故中途离场,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

    4、参会人员有事请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请假,并报备学工部。

    七、 新生心理普查

    时间:10月14日—11月8日

    对象:我校2019级全体新生

    具体要求:

    测评要求:

    1、由辅导员统一组织,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8日-11月3日集中施测。为保证测评效果,不允许学生课下自行测试。

    2、施测时,要求学生仔细阅读指导语,认真如实填写2个量表《90项症状清单(SCL-90)》和《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的全部测试题目,提交问卷,不能图省事或为应付而快速作答。

    3、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9307266

    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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